关于开展2025年成都工业学院 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1:05     来源: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各部门(单位):

按照《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成工院( 2021 ) 137)规定,为做好2025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1. 各学院组织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由教授委员会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并526日前将学院签字盖章的评审意见汇总表(详见附件2结题材料、教授委员会评审会议纪要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16办公室伍琼仙老师处,电子版通过OA报送,OA流程设置为:发起人——分管实验室领导审批——党政负责人审批——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伍琼仙协同

2. 学校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材料质量,组织专家进行校级项目的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在校园网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网站公布。

二、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成工院 ( 2021 ) 137号)规定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并于623日前将本年度立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详见附件3)和学院立项文件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216办公室伍琼仙老师处,电子版附件3、项目申报书、学院立项文件通过OA报送,OA流程设置为:发起人——分管实验室领导审批——党政负责人审批——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伍琼仙协同

三、其它说明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本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情况,对认定为校级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划拨一定建设经费,支持校级项目面对全校师生开放运行一学年。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报销按照成都工业学院校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


    附件:1.2024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院级立项汇总表

     2.202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院系评审意见汇总表

     3.2025年院系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

     4.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

     5.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2025模板)

     6.《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成工院( 2021 ) 137号)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