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成工院( 2021 ) 137号)规定,为做好2025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工作
1. 各学院组织开展202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由教授委员会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并于5月26日前将学院签字盖章的评审意见汇总表(详见附件2)、结题材料、教授委员会评审会议纪要纸质版交至行政楼216办公室伍琼仙老师处,电子版通过OA报送,OA流程设置为:发起人——分管实验室领导审批——党政负责人审批——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伍琼仙协同。
2. 学校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材料质量,组织专家进行校级项目的认定工作,认定结果在校园网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网站公布。
二、申报工作
请各学院按照《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成工院 ( 2021 ) 137号)规定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及建设工作,并于6月23日前将本年度立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详见附件3)和学院立项文件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216办公室伍琼仙老师处,电子版(附件3、项目申报书、学院立项文件)通过OA报送,OA流程设置为:发起人——分管实验室领导审批——党政负责人审批——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伍琼仙协同。
三、其它说明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本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情况,对认定为校级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划拨一定建设经费,支持校级项目面对全校师生开放运行一学年。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报销按照成都工业学院校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4年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院级立项汇总表
2.202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院系评审意见汇总表
3.2025年院系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
4.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
5.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2025模板)
6.《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成工院( 2021 ) 137号)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