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耗材采购和报销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1日 09:42     来源:labadmin

    为保证实验教学需要和规范采购,现请耗材预算较大的机械学院、材料学院、电子学院、电气学院、经管学院、计算机学院、通信学院在本月内将今年的主要批量实验耗材统一报实验设备处进行集中采购。其他零星急需耗材由各院系自行采购,每学期集中报账一次,报账前各院系将采购的耗材清单(品名、数量、单价、总价)报实验设备处,由实验设备处上报财政计划,待计划批复后各院系在计财处报账。2万元以下由使用部门集体研究按要求自行采购。1万元以上物资采购须签订合同。报账前将采购文件交实验设备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