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业学院2015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3日 15:10     来源:labadmin

成都工业学院2015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坚持特色发展,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充分发挥我校实验室的作用,使其成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特发布201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重点支持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并实施开放。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在本校实验室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科研和技术人员。鼓励学生参与课题的申请,申请学生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需确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

    2、申请教师(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课题。学生只能参与1个项目的研究。

    3、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内容应符合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本年度资助方向范围。

二、资助方向

    重点支持开发并开放实施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及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其中,综合性实验项目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主要包括以下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微电子学及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管理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三、申请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各院系分类排序后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申报,并提交申报书电子版。

    2、由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及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公布。

四、结题验收

    以实验报告、论文、专利等形式申请结题验收,通过结题验收后可作为校级科研成果上报,学生可据此申请创新创业学分。

五、其它说明

   1、本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共设立20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0.1—0.4万元,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

   2、 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报销按照成都工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6月

附件1: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

附件2: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项目部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