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12、13、14级)教学进程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12、13、14级)教学进程表已初步汇总完毕,为了尽快准确地落实教学任务,并尽可能减少变动,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对是否有误。
具体要求如下:
1、各院(系)的教学秘书应根据教学任务书认真核对进程表,主要核实实践环节的周数、周次是否正确。
2、对跨院(系)的实践教学任务,相关院(系)应特别注意核对实践环节的内容及周次。
3、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应严格把关,统筹考虑实践环节的周数、周次,并通过OA反馈审核意见予以确认。
4、如果有修改的地方,请各教学秘书用不同颜色的字体标示出来,于7月15日(星期三)以前将修改后的教学进程通过OA附件的形式返回,OA流程设置为“教学秘书——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审核)——实验处伍琼仙(协同)”。
附件:2015秋学期(12、13、14)级进程表(2015-7-7汇总核对版)
成都工业学院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