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成都工业学院校企合作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4日 15:21     来源:labadmin

成都工业学院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成工院实函〔2015〕17号

 

关于签订“成都工业学院校企合作协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我校在申本期间统计的校外实习基地有110家,但都是以“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原校名与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大部分时期已过期,现在已不具有法律效益。为积极推进学校申位工作,充实校外实习基地的材料,需要与合作单位重新签订以“成都工业学院”为校名的协议在盖学校的印章之前,应提交协议文本和“成都工业学院校企合作协议会签表”,会签表流程走完后可到实验处203办公室领取“成都工业学院校外实习基地”牌子,并送至合作单位。

每个本科专业至少提交与5家以上合作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原件和会签表,请各个院(系)于2015年11月27日之前相关材料交到实验处203办公室伍琼仙处(联系电话87992385,邮箱64907460@qq.com)。

    

 

附件:成都工业学院校企合作协议会签表

                 

 

 

 

成都工业学院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