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0日 21:48     来源:labadmin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坚持特色发展,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实施,充分发挥我校实验室的作用,使其成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工院实〔201518 号),现开展“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工作,重点支持开发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并实施开放,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本年度开放基金的申报组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在本校实验室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科研和技术人员。鼓励学生参与课题的申请,申请学生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需确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

2、申请教师(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课题。学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研究。

3、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内容应符合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本年度资助方向范围。

二、资助方向

实验室开放基金旨在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改良实验技术、提高实验设备使用率和推进实验室的信息化管理。将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更新或设计新的教学实验项目,尤其是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研究创新型实验。

对实验中的技术、方法、工艺等进行优化或创新,提高研究效率或数据准确度。

开发现有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尤其是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功能;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改造;自制教学用仪器设备。

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实验室管理的信息化。

三、申请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各院系按照项目的应用价值、学术价值及可行性进行分类排序后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15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上报至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办公楼203房间)(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汇总表》须加盖院系公章;联系人:伍琼仙,电话:8799238513699063856)。

2、由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按照本指南的要求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及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公布。

四、结题验收

以实验报告、论文、专利等形式申请结题验收,通过结题验收后可作为校级科研成果上报,学生可据此申请创新创业学分。

五、其它说明

1、本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共设立20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0.10.4万元,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

2、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报销按照成都工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书

2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项目部门汇总表

 

           

           成都工业学院    

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