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19:44     来源: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关于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因学校工作时间安排变更,原定于1月4日的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改为各学院对所属实验室安全开展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相关部门(单位)在2023年1月7日前组织开展期末实验教学场所安全自查,做好并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并形成期末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

(一)从火灾隐患、防盗隐患、防雷防汛、用电安全、化学安全、机加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了安全使用规程、重点部位安全责任人的履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急处置预案等。

(二)对强酸、强碱、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化学)品及其它贵重物品,应严格领用登记制度,妥善存放保管,明确责任人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并按相关安全事故处置要求做好危废物回收处理工作。

(三)寒假期间对确定不经常使用的实验室要贴上封条,彻底切断电源,关闭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四)寒假期间若确需使用实验室,请于1月8日前应通过OA向实验处和保卫处报备并上传实验计划(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姓名、实验人员姓名、参与学生姓名、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实验有无安全隐患等内容

(五)请各单位于1月9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通过OA发送至实验处任晓牧老师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