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5:45     来源: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暑假假期将至,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按照学校关于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实验室安全及检查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学校和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开展查,做好隐患整改

各教学科研单位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做好药品试剂、消防隐患、烘箱隐患、实验室环境卫生等清理排查,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及危险化学品库房等重点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检查,重点做好易燃、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水电气使用等安全隐患排查,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各教学科研单位对安全隐患应逐项列出清单、逐条细化措施、逐一整改销账。

三、严格备案,强化管理

1.暑期关停的实验室,应在安全检查结束后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由所在单位张贴封条,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

2.暑期不安排学生从事高危实验,如确需安排,实验方案须经指导老师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确认通过,学生开展实验时须有指导老师现场指导。

3.各单位要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实验人员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期间严禁脱岗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人员在实验室内留宿,做好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实验室安全。

4.暑假期间若确需使用实验室,请于7月14日前通过OA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实验处(肖秀婵)→保卫处(叶林)报备,并上传实验计划(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姓名、实验人员姓名、参与学生姓名、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实验有无安全隐患等内容)。

、其他重要事项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和领导工作,做好防汛和迎接突发事件的准备,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要做出切实可行的预案(如:如果实验室进水、漏雨,如何转移或保护实验室设备等)。大型精密仪器实验室、计算机室、危险化学品库房等要害部位,尤其要注意防汛、防雷击工作,定期检查接地线、防雷击设备,确保完好率。

2.各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含国家管制的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程做好上述物品的保管、存放工作,需落实“五双”制度的必须严格执行,有分类暂存各类危险废弃物的,严格落实保管责任人。

3.各单位要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实验室内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或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必须停用并封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五、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

1.学校将于7月11日14:00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实验室开展期末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含: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场所的规范性、相关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及使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

2.宜宾校区请按照学校统一部署,于7月12日前完成实验教学场所安全检查。

3.请各单位、宜宾校区按照自查及学校检查结果形成2023学年春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整改总结报告,并于7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通过OA发送至实验处任晓牧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