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授课计划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5:38     来源:实验设备处

                             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实验授课计划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协调并落实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实教学任务,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填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授课计划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要求

课教师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授课学生情况认真做好本学期实验授课计划。学期实验授课计划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教师本人及教学单位各留存一份,另一份由教学单位集中交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提交部门及审核

1.“学期实验授课计划表”(见附表1)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提交各教学单位教学办。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17年9月29日之前对实验授课计划审核完毕,并填写“教师填写实验授课计划统计表”(见附表2)以及“开课单位实验授课计划审核情况总说明”(见附表3),由分管实验教学的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学期实验授课计划表”交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3. 各教学单位需对所填写的纸质实验授课计划做好教学归档工作。

4. 为便于准确统计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的统计数据,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程情况录入“高校国资综合管理系统——资产数据报送——实验室信息统计”:往年已有的实验项目,只需在“学年数据填报——实验项目数据”中录入相关数据;本学期新开设的实验项目则需在“基础信息设置——实验项目”新增录入相关信息后再录入学年数据;具体操作问题请咨询实验处乐绍文老师。

办公室:办公楼203办公室

联系电话:87992385

附表:1. 学期实验授课计划表

      2. 教师填写实验授课计划统计表

      3. 开课单位实验授课计划审核情况总说明 

                            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