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验室课程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实验室管理,全面掌握实验室承担教学任务情况,切实提高本科实验教学质量,根据《成都工业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管理暂行办法》(成工院实〔2015〕24号)的要求,实验室课表将作为学校检查和督导实验教学运行及秩序的主要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院系根据教学计划组织相关教师分实验室填写课程表(模板参见附件一),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实验室课程表公布于该实验室门口课程表牌内,各院系将汇总的实验室课程表电子版压缩包通过OA发送至实验设备预实验室管理处存档,OA流程设置:发起人——院系分管实验教学领导(审核)——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杜涛(审核)——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伍琼仙(协同)。
联系人:伍琼仙
联系电话:87992385
附件:1. 实验室实验课程表模板
成都工业学院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9月7日
附件1:
成都工业学院20 -20 学年第 学期***实验室实验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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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实验室具体位置: 实验仪器套数: 能容纳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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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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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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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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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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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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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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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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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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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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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二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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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技术基础(1-4周)××专业×级×班(共×人)第×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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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四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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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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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六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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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八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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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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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九 十 11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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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主任签字: 院(系)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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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填写内容格式为:实验课名称(注明:第几周到第几周)(指导教师姓名)开课班级、人数、分组情况;2.实验课程表经所在系确定后不能随意变更,实验课调课按有关调课程序办理;3.实验室主任签字应由实验课程所在实验室的实验室主任签字;4.一式三份,院(系)自存一份,开课实验室一份,报实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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