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
结题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5年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集中验收结题的工作,按照《成都工业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成工院实〔2015〕18 号)规定,学校对2015年立项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全面结题,现就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于2017年11月25日前,报送汇编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到实验处,应包含以下内容:
1.成都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
2.立项文件
3.课题申报书(或任务书)
4.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及经费使用报告
5.成果支撑材料:实验指导书、设计图纸或论文专利等。
二、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在2017年11月25日前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到实验处。
联系人:办公楼203办公室 伍琼仙
电 话:87992385
E-mail:64907460@qq.com
附件:1.成都工业学院科研项目结题验收表